陕西省普通高中选课指导方案
发布时间:2009-02-08   点击量:7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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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制是学分管理的核心和重要特征,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引导学生形成全面而有个性化的课程修习计划是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搞好选课工作,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课指导的指导思想

选课指导工作以《陕西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陕西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和普通高中各科的《课程标准》为依据,构建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制度和选课指导体系,以促进素质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选课指导的意义与目的

(一)选课指导有助于实现导师制倡导的共同进步的教育目标,培养素质全面、特长显著的优秀学生。

(二)选课指导有助于学生选课的计划性和合理性,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有助于学生选择适合自己发展方向的课程修习。

(三)选课指导有助于学生未来职业的选择和人生规划。有效的选课指导可以帮助学生在选择课程和怎样选择等方面作出合理定向,指导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课程修习计划,为学生将来更好地进行职业选择和人生规划积累知识,并形成合理的能力结构。

三、选课指导的原则

(一)主体性原则。选课指导应体现平等的师生关系,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指导过程中,教师应以学生为主体,尊重学生学习意愿,并充分发挥其“指导”作用,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学生。

(二)因材施教原则。选课指导应体现因材施教原则,指导教师应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业成绩、成长记录、特长与潜能等不同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指导,避免给学生提供雷同的建议。

(三)科学性原则。选课指导应体现科学性原则,指导教师在充分了解学生基本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必须对国家所规定的课程方案以及所指导的学科有足够的掌握,同时要对社会未来的人才需求有预见性的把握。

四、选课指导的组织

在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学校成立选课指导小组及导师组,明确分工,统一协作。

选课指导小组:由教务主任、年级组长和教研组长组成,负责设计适合本校实际的选课指导手册和各科的选课指导,负责组织教师依据指导手册对学生进行具体指导。

导师组:导师组以行政班为单位,由班主任、备课组长、任课教师及有关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导师指导学生合理选择课程、合理分配学分,并为学生建立选课档案等。导师对学生选课负有第一责任,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咨询、教育和选课方案的制定。行政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全体学生选课工作的指导、选择、汇总等工作。

五、选课管理

(一)编写《选课指导手册》
1.目的:便于学生更好的进行学业和人生规划,向学生呈现相关的学校课程制度和政策,提供相关的帮助信息。

2.普通高中课程结构简介 
①总体课程结构;
②各学习领域所含科目、各科目选修系列和选修模块之间关系以及系列内部各模块之间的关系;
③课程设置及其说明、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年级、学期和学段的学分分布规定。

3.各学科的课程设置和组织形式

①课程设置包括学年(学期、学段)、必修(选修)模块、学分、学时、周课时等。
②组织形式包括教师开课与学生自选、学校公共课、班级整体公共课、咨询性课程等。 4.各学科的课程组成模块包括选修I、选修II等依据教师能力所开设的课程。

(二)学生选课的程序

1.在导师指导下,研读学校选课指导手册,了解高中阶段开设的学习领域、科目、模块、学分等总体要求

2.根据自己的学业基础、兴趣、爱好,征询家长、导师等方面的建议,初步确定自己未来的学业方向,自主规划选课,选择适合自己的修习模块;

3.合理分解三年的目标,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和安排自己每个学段的修习内容;

4.熟悉选修课各模块、各系列的编码,并根据自己未来发展的愿望填写《学生选课单》,上交学校,并接受导师的指导;

5.学校根据学生的选课结果进行适当的调整,拟定下学年课程安排;

6.学生根据学校的课程安排形成自己的个性化课程修习计划,编排《个人课程修习计划》、《个人课程修习表》,并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地点进行学习。
(三)管理办法
1.学生对自己选修的课程,必须严肃认真对待。一经批准,不能随便更改,如遇特殊情况,需报学校选课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过期不再单独处理。

    2.多数必修课按照行政班安排课程;选修课根据学生选择情况组织教学班,允许学生跨班或跨年级上课。在学生选择选修科目和模块之前,学校向学生公布教学班的班额控制数。如果某些科目或模块选择的人数偏少,学校难以安排,可以动员指导学生重新进选择。教学班级的班额控制,一般以学校班级平均生额为依据。

3.选课一般从第三学段开始,为合理调控学生的学业负担,学校应对每学段的选课数量加以调控。

4.学生按程序选定课程后,必须按时上课并完成作业,最终通过考核,方可取得学分。对于未办退选手续,而不参加上课及考核者,该课程按自动放弃处理。

5.学校对选课制度要形成相关教学管理文件,具体包括《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学分制选课管理细则》、《学分制选修课程考勤管理细则》、《学分制选修课程考核管理细则》、《行政班与教学班管理细则》、《研究性学习管理细则》、《社区及社会实践管理细则》、《课程重修管理细则》的相关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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